贊助商


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NBA季後賽

NBA季後賽

NBA季後賽(NBA Playoffs)是NBA例行賽後舉行的淘汰賽賽事。
每個聯盟在例行賽的最佳成績的8隊(2個聯盟,6個分組,共8隊)會晉身NBA季後賽。
約於4月下旬開始,賽季前球隊的種子排名由多種因素決定。
各聯盟的前四名種子由各分組排名第一的球隊和餘下的成績最好的一支球隊組成,
前四位種子的排位則根據各自的成績來排定;而對賽方式如下:
擁有較高的種子排名會有許多優勢。由於一號種子將挑戰八號種子,二號對陣七號,依此類推,
因此有較高的種子排名意味著將面對排名較低的對手
(但並不代表排名低就實力比較弱,NBA曾經有5次是第8種子淘汰第1種子)。
點擊在新視窗中瀏覽此圖片

賽規改革
點擊在新視窗中瀏覽此圖片
06-07賽季之前,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為:
排名1-3由3個分組的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4-8則由其他球隊按排名排列。

關於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一直存在著爭議。
由於一個分組的亞軍可能比其餘2個分組的冠軍成績還要好
(即是一個分組的冠亞軍同時亦是聯盟的冠亞軍)。
如果排名1-3隻由3個分組的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4-8則由其他球隊按排名排列。
那聯盟冠軍便是第1種子,聯盟亞軍便是第4種子。只要兩隊球隊於首輪晉級便會於第二輪對陣,
對於這兩隊球隊來說會晉級會比較辛苦及不公平。

這個問題於2006年NBA季後賽的西區出現。聖安東尼奧馬刺和達拉斯小牛皆是西南組球隊,
亦是聯盟的冠亞軍。他們於第二輪便要對戰。而且西北組冠軍丹佛金塊,
成績不及第4、第5、第6、甚至第7種子。但卻位於第3種子的有利位置。
最後,NBA便進行賽規改革,確保聯盟中成績最好兩隊於聯盟決賽之前不會對戰。

自06-07賽季之起,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為:排名1由最好的榜首球隊獲得,
排名2-4由2個分組的榜首球隊和最好的非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
而5-8則由其他非榜首球隊按排名排列。
點擊在新視窗中瀏覽此圖片
比賽形式

季後賽實行七戰四勝制,每支球隊將與對手最多進行七場比賽,
最先贏得四場比賽的球隊將進入下一輪,而敗者被淘汰。由於比賽共有4輪,
因此此種比賽形式稱為7-7-7-7(2003年以前為5-7-7-7,2003年起為7-7-7-7)。

由於多數球隊主場比賽成績遠勝作客,因此每個對戰中,例行賽成績較好的一隊有主場優勢。
所以,如果一個分組的冠軍例行賽的成績不如另一個分組的第三名,
這個冠軍還會是第四名種子隊,但和那個第三名(假設是第五名)進行季後賽時並沒有主場優勢。

主條目:NBA總決賽
季後賽的最後一輪,也就是所謂的 「NBA總決賽」,是在兩聯盟的勝出者之間進行,
最多共舉行七場比賽。總決賽在六月舉行。總決賽的冠軍將獲得賴瑞·奧布萊恩獎盃,
冠軍的每位成員都將獲得一個NBA總冠軍戒指,
其中最優秀的球員會獲得NBA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的榮譽。
而勝出球隊往往會於自己城市舉行勝利巡遊,成為城中大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