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兒童節

兒童節的起源

兒童節是為兒童們所特訂的節日,目的在鼓舞兒童並喚起社會注意兒童教育以培養健全的孩子。
在西元1925年8月,五十四個不同國籍的愛護兒童代表,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
並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懇切呼籲人們善加保護自己的幼苗。
自從此次大會結束後,各國政府也就先後訂定了『兒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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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兒童節

我國兒童節是在民國二十年, 由「上海中華慈幼協會」發起,
建議政府明訂每年四月四日為兒童節。後來再由教育部制定兒童節紀念辦法,
並於隔年的四月四日實施,所以我國第一屆的兒童節是民國21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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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兒童節的由來

國際的兒童節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2年6月德國法西斯在一個名叫捷克利迪策的村莊,
將村裏16 歲以上的男性公民140餘人和全部嬰兒殺害,並將村中婦女及90名兒童押往集中營。
村里的房舍、建築物一下子就被摧毀了。為了悼念被殺害的這些人,
也反對帝國主義的荼毒和保障兒童權利,
於是在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於莫斯科召開會議,
正式決定每年6月1日為全世界少年兒童節日,
視為國際兒童節(當時所謂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皆為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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